时尚法的力量在哪?首届中国时尚法论坛在杭召开

杭州新闻 2019-11-01 14:24:00 1.8w阅

通讯员 蒋钰婧 方记者 方秀芬

 

时尚“e”都,浙理先行。10月31日,“时尚法的力量”——首届中国时尚法论坛在浙江理工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浙江理工大学时尚与艺术法研究所、浙江省时尚产业产教融合联盟主办。

与会者围绕“时尚法的发展概况”、“时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尚品牌融资与跨境并购”、“自媒体环境下的时尚新挑战”、“IP授权赋予商业新机会及其风险管控”五个话题进行了别开生面的圆桌讨论。本次时尚法论坛开中国时尚产业与法律结合之先河,在时尚产业的前沿问题上开展了丰富且深入的讨论,充分探讨了时尚产业中的法律问题,大胆畅想了时尚法的发展方向,彰显了时尚法的力量。

“自媒体环境下的时尚新挑战”是本场论坛最热门的话题,将活动氛围推向高潮。专家们从各自领域各自角度阐述了见解。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健民律师从时尚行业的视角出发,分享了对于数字化营销的数据保护问题的看法。他从“WiFi探针”、“用户画像”、“精准广告投放”三个角度谈及其与数据保护的关系,分析了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其次,他还通过实务观察对未来做出展望:数据来源更加多样化;规则趋于严格和细化;执法活动常态化;越来越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私人诉讼、公益诉讼。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文娱委员会主任徐晓岗聚焦“危机事件处理”,证明了律师在危机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他谈到,危机事件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事件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性决策的事件。律师具有严谨、敏锐、理性的职业品质以及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成为了应对危机事件的最佳人选。同时,他还提出了对律师工作的四点要求:第一,要精准简短;第二,要充分考虑各方市场;第三,重要的定义或表述须精确;第四,适当弱化法律。

浙江理工大学时尚与艺术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倪龙燕博士立足当下网红经济的热点,重点分析了主播跳槽的违约责任研究。她首先对比了传统直播与“短视频+直播+电商”的新型直播模式的异同,提出三种类型网络直播:主播自发开播、平台活动招募、经纪公司及公会合作招募。其次,她对网红跳槽问题进行解构,分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要件,划定责任范围,使听众对网红主播跳槽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青年优秀首饰设计师王兆绅就自己的实践经验谈了自己对于时尚产业的看法。他认为对比国外的时尚教育,国内的学校应该以一种更加开放、大胆的姿态去面对时尚产业,学生也应当更加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设计对潮流的引领作用。惟妙惟品牌发展公司创始人于天主要谈及了IP形象二次授权问题。 他认为,IP形象的二次授权在当前产业屡见不鲜,其中“Disney”、“Marvel”等都是成功案例,成功的IP形象会获得巨大收益,但前提是要妥善处理IP形象的授权问题。例如我国前段时间风头正热的“哪吒”,由于没有将IP授权的相关问题夯实到位,使得收益大打折扣。对此他还认为,在IP授权问题上,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保驾护航。

 

编辑 邹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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