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盛龙忠
单位: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民警
“我摘掉了‘文盲’加‘法盲’的帽子”;“我放下了拳头,拿起了书笔”……
这是一份特殊的阅读故事。改造人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培育罪犯形成阅读兴趣与习惯,其必要性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
我是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民警。我负责《浙江新生报》办报工作,报纸主要读者是罪犯。编读写不分家,我还是“大墙阅读”的推广者、组织者、记录者。在镜头里、在文字中,我看到了全省许多监狱坚持开展书香监区建设、推进阅读修心的好做法;看到了许多罪犯坚持阅读,实现弃旧图新、向上向善的跨越式成长。
通过阅读重新定义自己的人生
人是可以改造的。许多罪犯文化程度不高,是一个亟需提高文化、法律素养的群体。入监后,每一名罪犯都要参加思想、法律、文化、技能、心理健康等教育。改造人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我们会综合施策,其中培育罪犯形成阅读兴趣与习惯,其必要性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深入推进全民阅读现已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2018年浙江省开展首个“全民阅读月”活动以来,省局及各个监狱顺势而为,结合惩罚与改造人的实践,落实“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监区”举措,组织引导罪犯“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例如许多监狱开展“每天一小时,每月一本书,每年一评比”的常态化阅读制度。省第二女子监狱设立晚间“40分钟夜读”制度,日积月累,碎读积整,逐步促进女犯养成自觉阅读的习惯,每人月均阅读各类书籍近2本。省十里坪监狱的“新荷之声”、省金华监狱的“新芽之声”,是监内的广播电台,由民警播出时政新闻、读报评报等节目。
去年,省局组织在罪犯中开展“浙江有礼”主题教育,要求各个监狱结合“浙风十礼”中的“学有礼”“帮有礼”内容,设立学习互助组,安排学历较高的罪犯帮助文化程度低的罪犯,双向奔赴,润物无声。这对提高罪犯文化及认知水平,促进其学习敬畏法律,走认罪悔罪赎罪的积极改造路作用很大,许多罪犯重新定义了自己的人生。
他说,阅读与写作是“救赎”
在罪犯中,有的摘掉了“文盲”的帽子学会了写家书,有的翻破了《新华字典》并写下了十几本读书笔记,有的摘掉了“法盲”的帽子懂得了自省自律,有的向被害人坚持写忏悔信,有的参加自考通过了大专、本科的课程考试,有的获得了中级技术等级证书。
省第二监狱多年开展的诵读修心,是全省监狱系统的教育改造品牌。有一名罪犯姜某,民警从他在服刑期间写的30多万字中,遴选了19万字,编成散文集,取名为《痕迹》,在罪犯中组织阅读。
2003年,姜某因故意伤害和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原来实际文化程度是初中,脾气暴躁,容易冲动,这是许多暴力罪犯的特点,这类犯罪危害性大,改造难度也大。在民警的不断教育引导下,他悔罪意识一步步提高,人生的方向也越来越明,在完成劳动改造后,一头扎进阅读中。
坚持阅读学习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改变了他的整个身心面貌。他用5年多时间,通过了汉语言文学专科、本科段自学考试的课程。阅读是写作之母,又带动了他爱上写作,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写随笔。写作内容,一是关于亲情友情,回忆与亲人的故事,还有与同学朋友的交往;二是在高墙铁窗的环境下,他自己及身边人的成长变化,思想性文学性都比较强。他说,阅读与写作是“救赎”。
小学文化的他开始读诗
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杨某,文化程度低、恶习深,2016年投入省第四监狱服刑改造。
杨某说:“我初中读了半年就辍学了,文化程度只能算小学。人生至此,难道还不失败吗?改造中,一扇现代诗歌的大门向我敞开。在警官不断鼓励支持下,劳动改造之余,我开始大量阅读现代诗歌,监内与诗有关的刊物、书籍被我借阅一空,又叫家人给我寄来许多名家的诗集。开始读不懂,但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慢慢就懂得了一些。而比读懂一首诗更重要的是,我在此过程中找到一种与不同诗人隔空交流,向他们学习的途径。”
他还讲述了写诗之乐:“6年多来,我写了300余首诗。我写的东西还称不上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我记录了我对生活的体悟。最大的收获还是内在的,在不断地读诗写诗中,我的学识得以提升,灵魂受到洗礼。我希望,新生回归那天,有厚厚一叠诗歌揣在怀里,作为我开始新生活的底气和养分。”
杨某身边的罪犯张某说:“他坚信天道酬勤,把所有的零碎时间都花在了读书和写作上,6年累计写下35万余字,这也极大地影响了我。面对漫长的刑期和巨大的心理落差,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深陷内疚和悔恨漩涡无法自拔,是他的坚持感染了我,我加入了他发起的‘新月诗社’以及写作班。”
“我们没有理由驻足不前”
《浙江新生报》结合监管改造工作,不断发声,为罪犯爱上阅读鼓与呼,开设了读报评报、新岸读书会、晒晒身边的阅览室、倾听改造典型故事等栏目,鼓励罪犯写好阅读与改造的故事。
省第四监狱罪犯卢某在来稿中说:“追溯我们的犯罪根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疏于学习甚至反感读书,是造成各自犯罪的深层次诱因。在书香监区的氛围中,我们没有理由驻足不前了。”
“背负着对被害人的沉痛忏悔、对亲人的无限思念,空余时间阅读,是心灵慰藉与精神寄托,是把刑期当学期,为新生积蓄能量。”有罪犯这样表示。
“入狱前,我很少能完整看完一本书,改造中要写修心日记、写家书,倒逼我必须要沉下心来多读书。爱上阅读后,我在家书里经常与妻子分享心灵感悟,以前很多有分歧的地方,现在却能产生共鸣,书信频繁了,关系也亲密了。”省长湖监狱罪犯余某深有感触地说。
“重新做人的答案,在书里!”
去年世界读书日期间,《浙江新生报》全文转发了新华社《习近平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的贺信》及《习近平的读书故事》,在罪犯中引发了巨大的反响。
省第一监狱唐某在阅读报道后表示:“重新做人的答案,在书里!我因精神信仰泯灭和道德良知的沦丧步入歧途,阅读引领我迈入了‘觉醒年代’,我已不再是从前哪个无知、无德、堕落的人。”
在省乔司监狱,组织罪犯以小组为单位,在线上线下开展“读新生报、评新生事、走新生路”活动。罪犯傅某说:“读书使人进步,这句话用在我身上,真是很贴切。管教我的沈警官给我开了药方治‘病’,要求我每天读报、每月看一本书,并写读后感,参加分享交流。随着习惯的养成、知识面的增长,我发现自己原先爱抬杠、易发怒的脾气得到了很大改善,懂得了文明礼仪、宽容谦让,不知不觉竟然长时间零争执。爱阅读成就了我改造大转变。”还有罪犯形象地说:我放下了拳头,拿起了书笔。
因贩卖枪支罪获刑10年3个月的省十里坪监狱罪犯郑某说,我曾一度浑浑噩噩。2019年1月以来,通过学习改造典型、追随改造典型,改变火爆脾气,用坚持战胜低学历,只读过一年初中的我,凭毅力背了200多首唐诗,读了100多本书,还参加了自学考试,年年收获“改造积极分子”。
这些例子说明,罪犯身处高墙,在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在民警的积极引导教育下,在社会各界、亲人的关心下,在书香的熏陶下,阅读成为罪犯实现自我教育、自我蜕变的基础、深沉、持久的力量,这足以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
不少罪犯失去自由,失去信心,失去人生的意义,亲人也绝望了。但我们不会放弃,会千方百计去教育挽救,帮助罪犯重新找到人生的意义。罪犯个体的成长转变,也是挽救了家庭,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浙江建设。监狱改造人的成效,还需要被社会公众所知。我想,帮助罪犯在思想认知、行为上实现成长进步,对新生后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我们是有信心的,这是我们工作最大的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