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郑重提醒!西湖边的这个动作,绝对不能做!

杭州交警 2026-04-10 12:12:00 1.1w阅
记者 谢珂 通讯员 于军 楼斌

三四月份的西湖,迎来了一年中最美的时候。游客拍照打卡、赏景,沉醉于之间。但在社交平台上,有些年轻人却上传了一些让人揪心的“马路躺平照”,他们在车道内坐卧,甚至躺倒。一旁呼啸而过的车辆,与这份看似松弛的“浪漫”,形成了刺眼又危险的反差。

青春、美景当然都值得纪念,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今天,杭州交警发出最新提醒:骑行可以追风,拍照可以求美,但千万别把安全也“躺平”了

杭州公安交警提醒

先说说夜骑的风险。夜间能见度本就较低,如果骑行者未佩戴头盔、未安装车灯或身着深色服装,对机动车驾驶员来说辨识度极低,极易发生碰撞。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骑友为了追求速度,在机非混行的景区道路上飙车至30km/h以上,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再聊聊马路摆拍的风险。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杭州西湖景区道路多弯道、多坡道、夜间照明有限,机动车驾驶员往往存在视觉盲区。

有人可能会说:“我就拍一张照片,很快就起来,不会有事。”

但法律不会因为“就一次”而网开一面,因为网开一面其实是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行人实施此类危险行为。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公路上躺卧、拍照,严重阻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于典型的“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此外

骑行非机动车时须注意

不得占用机动车道

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当前,杭州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道路交通 “安畅” 综合整治行动,并联合景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整治。夜间协同属地派出所在李公祠、郭庄门口、苏堤南口等关键节点开展整治,查处涉嫌违法行为。通过“空中+路面”“日巡+夜巡”“定点+机动” 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防控。以北山街、杨公堤、南山路环湖一圈为重点,对行人在行车道内躺卧、违法闯禁、飙车、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守护道路安宁和群众出行安全。

给骑行者们

不驾驶非法改装车辆

01

擅自解除限速、改装电池、加装爆闪灯或排气管,导致隐患重重——车辆稳定性、刹车性能大打折扣,极易失控或自燃。

戴好头盔

02

无论什么时候,头盔都是“保命符”。受伤的骑行者中,绝大多数没有佩戴头盔,这个代价不该由你来承担。

穿亮色/反光衣物

03

夜间能见度低,反光骑行服能让过往车辆更容易看到你。

走对车道

04

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切勿占用机动车道。

控制速度

05

景区道路弯多坡陡,请保持安全车速,切勿追逐竞速。

给打卡拍照的朋友们

远离机动车道

01

绝对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或拍照,这是法律底线,更是生命底线。

选择安全区域

02

景区内有大量开阔安全的观景区域和步行道,完全能满足你的拍照需求。

勿信网红打卡

03

不要盲目跟风社交平台上那些“马路躺平照”,别人拍的是照片,你可别搭上命。

责任编辑:张卓君
审核:陈洁 李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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