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以及2026年行动方案。
据介绍,《意见》共16条,按照“三优一创”的逻辑框架展开,即优化源头治理、优化审判质效、优化服务供给和微创新。文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堵点,力求精准有效。
浙江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和制造业强省,创新主体活跃,特别是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日益旺盛。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低等痛点,《意见》明确将保护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放在突出位置。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刘伟英表示,对于创新程度高、对技术革新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首创发明、原始创新,将依法通过较强的保护力度、较宽的保护范围和较高的侵权赔偿数额,助推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意见》支持高价值专利等创造培育,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功能,及时救济权利、惩处侵权,努力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在回应企业全流程诉求方面,文件从源头治理到破产重整构建了司法保障链条,针对企业打官司耗时费力、遭遇恶意诉讼、判决后执行难等现实困扰,将通过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涉及案件“调解优先、诉讼断后”机制,加强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识别、惩戒、预防。
同时,将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基层改革,鼓励企业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协调联动,一体挽救破产企业和企业家,助力有发展潜能的市场主体造血再生、再次创业。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表示,这份意见只是起步,接下去一年,将重点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确保《意见》落地见效,浙江法院2026年行动方案中专门部署了“法护创新”“优化公平竞争”“涉企纠纷源头治理”“商事审判提质增效”“企业胜诉权益兑现”“企呼我应投诉处置”六大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