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发布近五年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特别明确AI浪潮下的劳动关系裁判规则

杭州日报 2026-04-28 16:42:00 7207阅
​通讯员 钟法 记者 王艳颖 实习生 毛欣欣

劳动关系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近,4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2021—2025)》(以下简称《白皮书》)及涉人工智能企业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特别回应了AI技术应用、新业态用工等背景下的劳动争议新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高位增长

涉高新技术领域的新型争议出现

《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杭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315件,审结34780件,案件总量呈现“前期平稳上升、后期大幅攀升”态势:2021—2023年一审新收案件年均增幅10.78%,2024年同比激增63.79%达7644件,2025年进一步升至12359件,同比增长61.68%。从数据上看,近两年新收案件量已超过前三年总量的59.8%,劳动争议进入高发阶段。

从地域分布看,萧山、上城、滨江等经济活跃、产业密集区域案件量居前,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密度、人口规模呈正相关。

在案件结构方面,传统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纠纷复杂度持续提升,同时出现大量新型争议。如涉高新技术企业案件占比从2021年不足25%升至2025年的50%以上,竞业限制、股权激励、商业秘密保护等成为审理难点。此外,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群体性欠薪纠纷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AI技术应用带来新的用工问题

承办法官在线说法

在此次发布会上,针对AI技术应用带来的用工新问题,杭州中院特别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萧山法院审理的孙某与某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加班费纠纷案,便为网友们热议的“实质加班”正了名。孙某在某公司担任算法工程师期间,领导多次在微信工作群强调“正常全勤时间为9:30到22:30”,并发布“加班情况公示”,表示提供后勤保障。离职后,孙某索要加班费,公司辩称设有加班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协商不下,孙某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证据,法院认定公司实际安排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判决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
对此,该案的承办法官解释说,判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实际提供了加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内部审批流程为由拒绝支付。

余杭法院审理的某网讯科技公司与周某劳动争议一案,则划定了技术变革中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边界。周某从事AI大模型问答质检工作,月薪25000元,后公司以项目受AI技术冲击为由协商调岗,将薪资降至15000元。双方协商未成后,公司直接通知周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法院认为,企业主动引入AI技术是为适应市场竞争而实施的技术革新,并不必然等同于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降薪方案不构成合理协商方案,判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并支付赔偿金。

承办法官认为,AI技术的发展可以用于提升企业效率、解放劳动、增进员工福祉,企业可以顺势转型,但同时应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以技术变革之名行单方降薪解约之实。

去年有近一半案件调撤结案

“法院+工会”协作机制上线

虽然,总体上看,过去五年杭州法院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增长,但这类案件的调撤率也始终保持较高水平。据统计,2025年,有45.13%案件以达成调解、撤回起诉及按撤回起诉处理方式结案。

这背后,杭州中院一方面在优化专业化审判团队上下功夫,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深化繁简分流,快速定分止争,另一方面,健全社会协同共治网络,通过设立劳动争议特设“共享法庭”,深化裁审衔接机制等,凝聚多元解纷最大合力。

此次发布会上,杭州中院还与市总工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专业化调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今后将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升案件解纷效率。

“未来,杭州法院会持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专业化审判机制和裁审衔接机制,妥善化解涉高新技术企业、新业态、超龄劳动者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协同共治体系。”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晟表示。

责任编辑:李俪
审核:李维和 钱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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