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能见官”已成常态,杭州通报“十四五”时期全市行政诉讼总体情况

杭州新闻 2026-06-09 16:52:00 7883阅
通讯员 魏澜 廖成秀 记者 王艳颖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在这类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6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杭州市司法局召开“法治杭州建设20年——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建设法治政府”新闻发布会。会上,杭州中院通报,“十四五”时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告官见官”成为常态。

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一审行政诉讼收案2988件,较峰值年份增幅回落19.31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实现“六连降”;调撤率连续5年保持在30%以上,争议实质化解成效明显。

对于老百姓来说,无论最后是否能胜诉,要化解“官民矛盾”首先就得有一个官民平等对话的平台。

在一起跨越两区的行政补偿纠纷中,土地承包人李某一口气状告了杭州两个区政府。“林地垦造前后投入了几百万元,好些是向老乡借的钱,如果还不上的话,我真没脸回家了!”十年前,李某曾向杭州某区政府承包了150亩林地进行垦造,先后投入了大量资金。2020年,因承包地块靠近水库,被相邻区整体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被迫叫停。

纠纷的棘手之处在于,划定保护区是合法行为,但李某的损失客观存在;补偿责任应由哪个区承担、标准如何确定,两地多次协商均未形成共识。为依法厘清权责,李某所在区政府主动为他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并提议通过诉讼程序破解僵局,区政府自己“主动”当起了被告。

很快,杭州中院成立专班,在明确补偿法律依据后,主持两区召开面对面沟通会,逐一厘清权责边界,细化补偿方案。开庭当日,两区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各方当庭达成一致意向,法院出具调解书,补偿款分两期支付到位。

当然,“告官见官”并不是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群众的一纸诉状,有时可能就是城市治理的一块短板。

在另一起交通处罚案例中,梁某驾驶汽车行至某医院门口路段,因未在人行横道停车让行,被某交警大队罚款100元、记3分。梁某不服,提起诉讼。

“我承认没有让行,但那条路真的太乱了。”梁某表示,案涉人行横道位于医院正门口,就诊患者、医护人员每天往来穿行,却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不仅如此,许多车辆在横道两侧随意停车上下客,行人混行在车流中,鸣笛声、呼叫声此起彼伏,拥堵已成常态。

“这不仅是个交通违章的问题,更是群众看病就医的民生难题。”法院捕捉到案件背后的治理问题,经协调,某交警大队联合某医院、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镇街等开展会商研判,在医院门口增设右转弯专用通道、划出黄色网格线等显著标识。

“没想到我的一个小案子,真的推动了这么大的改变。”亲眼见证路段的变化后,梁某自愿认罚并在开庭前撤回起诉。

当然,行政诉讼并非解决与行政机关争议的唯一途径。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据悉,2025年,杭州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2万件,经复议后,91.45%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程序。截至目前,杭州全市设立14个复议服务窗口、191个基层联系点,依托“浙里复议”小程序实现线上维权;设立22个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全年办理涉企案件2784件,通过调解和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49万余元;全年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488件,纠错率5.15%,并出台全国首个《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行政复议主渠道功能日益凸显。

责任编辑:郭迪
审核:蒋波 李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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