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发布《关于调整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6月8日起,申请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之日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84386元调整至低于87677元。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之日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7770元以下调整至39120元以下。
目前,萧山区公租房实行常态化实物配租,每月发布登记公告。申请需要两步:首先,要取得萧山区公租房实物承租保障资格,获得资格后,可根据常态化预登记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物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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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平区发布《关于调整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和货币财产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对申请临平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通告》明确对保障家庭的收入和货币财产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37770元调整至低于39300元,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从低于90648元调整为低于94320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82311元调整至低于88974元,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从低于352905元调整为低于247365元。
临平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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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庐县发布《关于2026年桐庐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对申请桐庐县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通告》明确对保障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进行放宽调整,将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69410元调整至低于72465元;对申请家庭财产进行调整,要求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17.9万元。
目前,桐庐县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创业人员,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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