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高温多雨
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
私自加装雨篷、遮阳伞
此类非法加装暗藏致命风险
极易酿成伤人事故
杭州公安交管正深入推进
夏季交通安全防控攻坚行动
重拳整治非法加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形成高压震慑
全力守护夏季出行平安




车篷支架刺穿手臂
2026年7月,安徽芜湖,一名女子在骑电动自行车时意外摔倒,左手臂被车篷上的金属支架刺入。


伞骨刺中路人眼部
2024年8月,江西萍乡,一名男子在停放自己的摩托车时,不慎被旁边一辆电动自行车上的遮阳伞伞骨刺中眼部。

断裂伞骨扎进面部
2024年7月,广东东莞,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车上加装的遮阳伞断裂,一根约10厘米长的伞骨直接刺入其面部。

占用车道车体面积扩大
事故发生率增高
加装了雨篷后,会使电动自行车车体面积变大,额外地占用了原本并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而一些面积比较大的雨篷也极易刮伤路人,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遮挡视线行车视野受阻
盲区扩大
给电动自行车安装雨篷后,会使车辆驾驶人的视觉受到限制。尤其转弯时,扩大了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另一方面也阻挡了后方人员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加大风阻
容易导致“翻车”
电动车自行车车身轻,刹车摩擦系数小,加装雨篷后,会导致电动车重心升高,增加驾驶难度。同时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宽度和高度会增加,体型变大,受风面变大。遇到大风天气,驾驶人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在行驶过程中雨篷容易受侧风力影响,极易造成方向失控。

伞架锋利如头顶“利剑”
容易致伤
雨篷加装在电动自行车前部的固定架,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刺伤驾驶人,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危及生命。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遮阳伞
大多为金属框架
一旦发生碰撞
有可能会刮伤驾驶人或其他人
甚至危及生命
同时车篷、遮阳伞
还会遮挡视线、阻碍骑行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不要加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