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统一调整全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新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惠及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23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79元;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331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470元。
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6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776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7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28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