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规专门应对强对流天气,9月1日起施行

杭州日报 2026-07-28 14:50:00 1.0w阅
​通讯员 杭司轩 记者 王艳颖

7月28日,杭州市新闻办、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这部新规共29条,旨在把杭州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实战经验转化为法治规范,让应急处置更加有序高效。

为何专门为强对流天气立一部法?

强对流天气一般指短时强降水、雷电、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风等,多发于每年6月至9月。夏天的午后,前一秒还晴空万里,转眼间就可能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因其突发性强、局地性明显、致灾性高,至今仍是全球气象领域的预报难题之一。

市气象局副局长姜纪红介绍,杭州濒海沿江,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强对流天气极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杭州每年平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386.2次,其中强对流天气相关预警信号达722次,占比超过一半,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事实上,杭州此前已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乡镇(街道)、村社等基层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林表示,此次立法,正是要把这些“实战经验”固化为法治规范,让应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赋予基层自主处置权

设置“容错免责条款”


新规的“最大突破”在于让基层“敢拍板、敢行动”。它清晰划分了市、区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四级责任链条,特别突出了基层一线的“前哨”作用。

具体而言,一旦接收到强对流天气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实际已出现灾情险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无需等待上级指令,可立即启动灾害应对机制——叫应高风险区干部群众、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标识警示危险区域和道路、开放避灾安置场所等其他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

这一赋权,源于真实的实战检验。就在7月初,建德市遭遇强对流云团袭击,短时强降雨倾泻而下,洋溪街道最大面雨量达112.3毫米。建德市气象台50分钟内连发三次预警,从黄色拉响至红色——洪水裹挟着碎石泥沙,漫过河道,直扑位于山谷中的友谊村,其中蛇坑和西木坞两个自然村受灾最为严重。面对迅猛汛情,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许耀文第一时间带领党员干部组织群众转移,与各方救援力量一起及时安全转移96名被困群众,实现全村“零伤亡”。

新规的另一大亮点是“容错免责”条款。新规规定,在防范应对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即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只要符合规定且没有牟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不予、免予追责或从轻、减轻追责。

这些风险盲区

今后都有法可管


除了讲清楚“为何管、怎么管”,新规还回答了“管到哪”的问题。新规把以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地带全部纳入管理——

地下空间不再“凭经验办事”。下沉式隧道、地下商场、地铁站、地下车库等,暴雨天极易成涝。新规要求这些场所的建设、运营单位必须建立巡查值班制度,储备应急物资设备,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排水管网要及时疏通,排水设施要做好安全管理。

户外休闲运动有了“安全阀”。漂流、溯溪、徒步、攀岩、登山等户外项目,以及音乐节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都被纳入规范。收到高等级预警后,经营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游客发出警示,紧急情况下暂停活动、关闭设施、疏散人员。旅游景区的观景平台、游客码头、游乐设施等也须采取防雷措施。

低空飞行也上了“保险”。针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低空经济,新规要求低空飞行运营单位在高等级预警发布后,及时暂停起降、组织航空器返航或备降,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风云变幻,法条无言。29条规定,把预警的哨声变成行动的号令,也为杭州筑起了一道看不见的“堤坝”。


责任编辑:王依丹
审核:蒋波 李维和 校对 郑雨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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