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1日起
杭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及超速行驶专项治理
持续对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严查严管
锚定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这一突出风险
以硬核举措筑牢安全防线
当天
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

改装车辆擅自增大电机功率、解除限速装置,导致制动性能下降、车身稳定性严重削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仍有不少商铺和驾驶员知法犯法,铤而走险,进行非法改装。
易发生交通事故
车速过快会延长制动距离,遇到突发情况难以刹停,极易引发碰撞事故;同时,超速使车辆稳定性变差,过弯、避让时易失控侧翻。

易发生自燃或爆燃事故
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极易导致线路过热、过载引发短路、自燃或爆燃等事故。

事故定责难度增加
骑行“超标”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若引发交通事故,一方面,会给事故责任认定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一经车辆鉴定被认定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将进一步加重处罚力度。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
就对改装、拼装电动车等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管理
关于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
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将采取
路面严查与源头追溯相结合的方式
对违法改装、超速骑行等行为
依法顶格处理
安全没有捷径
守法才是坦途
请广大骑行者
自觉抵制改装
控制车速
佩戴好安全头盔
每一次规范出行
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最大尊重
来源:杭州交警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