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现代化的主要载体,也是百姓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城市更新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10月15日,《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承接上级部署、固化杭州实践经验、破解实操堵点,推动城市发展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助力杭州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何要为城市更新立法?首先,国家、省级层面已经先后作出部署,要求以城市更新赋能城市提质、产业升级,明确要求推进更新领域立法。当前,杭州已迈入超大城市发展阶段,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为主。这些年杭州在城中村整治、未来社区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实践经验,但现有政策多针对单项专项工作,缺乏系统整合,传统的增量开发管理体制也难以适配现有更新模式。“加快城市更新立法,既是承接上级部署、固化实践经验的需要,也是破解实操堵点、补齐民生短板的需要。”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工作人员表示。
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共六章六十一条,包括总则、规划和计划、更新实施、创新产业空间更新、保障与监督、附则。立法过程中,市司法局在审查环节对草案进行二十余轮修改完善,对相关部门争议多次协调;面向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行业企业、立法志愿者、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并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
翻阅《条例(草案)》,四大特色尤为鲜明。
一座城市的老厂房、旧园区、老楼宇,藏着产业升级的空间密码。《条例(草案)》专设“创新产业空间更新”专章,明确坚持创新驱动,适配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动老旧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商务楼宇更新改造,打造创新产业空间。在实施方式上,支持通过转让、入股、联营或者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实施更新,鼓励产业园区外工业用地通过置换、收储、整合等方式向园区集中集聚,推进都市型产业和复合型科创社区建设。在用地保障上,《条例(草案)》明确符合条件的扩容面积不增收土地价款,对特殊需求产业项目实行规划指标弹性论证,以真金白银的政策供给激活存量产业空间,赋能科创产业落地。
新业态需要什么样的城市空间?《条例(草案)》给出的答案是:挖掘建筑屋面、园区附属场地、公共开放空间等存量空间潜力,在符合空域管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规定基础上,为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创新产业提供测试示范、落地运营的应用场景;同时鼓励配套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无人驾驶车辆停靠、服务机器人运维、智能装备充电等新型设施,打通创新技术实地验证应用通道,助力新质生产力场景化转化。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草案)》在国内地方城市更新立法中首次将“智慧类”作为独立的城市更新类别。一方面,明确对市政、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设施开展智慧化改造,完善网络、算力、智能传感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建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另一方面,提出搭建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智慧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把数字治理贯穿城市更新各环节、全周期。
《条例(草案)》突出问题导向,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固化为制度:实行规划弹性管控,明确容积率奖励、不计容情形及微更新规划许可豁免;推行土地混合利用,规范零星土地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分层确权;明确消防适配规则,既有建筑改造无法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可以按照不低于原建造时实施的标准进行更新,或者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进行设计;完善产权资金配套支持,实行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等产权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体系,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实现规划刚性与更新弹性的有机统一。
城市更新的落脚点,是老百姓的获得感。《条例(草案)》对居住类城市更新着墨颇多,明确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对建成年代早、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镇老旧住房,在具备实施条件并充分尊重物业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在原址实施自主更新、拆除重建。
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提质”,《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用一部法规回应了超大城市转型的时代命题,杭州城市更新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城市空间将持续焕发新活力,也为国内城市更新领域贡献杭州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