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车牌摇中不易?有人想到了虚假诉讼,杭州法院:坚决打击!零容忍!

杭州新闻 2019-10-30 17:28:00 9.3w阅

通讯员 钟法 临法 记者 王艳颖

一辆价值几千元、即将报废的二手车,车主只需签个字就可以卖出几万元,这里头藏着黄某等人的“生意经”。
2015年,谢某、潘某因为欠黄某10万元,被黄某起诉到临安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谢某、潘某偿还借款,然而两人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临安法院依法拍卖了谢某名下的一辆旧车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辆不值钱的二手车竟然拍出了7.5万元的高价。
原因就在这辆车的牌照上。由于杭州市对小客车实行“限牌”政策,浙A号牌照不能交易过户,但是通过司法拍卖的话,买家可以获得车牌指标。因此,许多买家愿意支付高价来购买拍卖的车子。经历过这起案件后,原本就在做二手车交易生意的黄某萌生了一个念头:通过司法拍卖可以转让车牌指标,何不通过打官司来倒卖车牌、赚取差价呢?
于是,黄某找到同样做二手车生意的奚某。两人先寻找有多余杭州地区牌照的二手车主,再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其二手车及车牌。价值二三千元的二手车,黄某和奚某可以给车主2万多元,但条件是车主必须答应写一张欠条,并签署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之后,黄某、奚某拿着车主出具的虚假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黄某、奚某和“被告”车主会到庭参加诉讼。这时,黄某、奚某和“被告”车主达成合意,促成案子调解结案。
当案件生效后,因车主不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对车主的车子进行拍卖。据黄某和奚某的供述,因为这些车子都是浙A牌照,有些只值两三千元的车子可以拍到两三万元。
拍卖后的款项部分用于归还“欠款”,这时,黄某、奚某还会支付车主500元好处费,让车主将剩余的款项交给他们。
2016年,临安法院法官在执行谈话中发现端倪:奚某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同一类型案件,且每次“老赖”都将自己的车子抵押在奚某处,执行非常顺利。执行法官产生怀疑,为何奚某的案子每次都执行得如此顺利?之后,法官找到欠款人舒某,几经教育后,舒某说出了真相。
后经查,原来2016年5月至9月,黄某、奚某利用以上手法作案18起,共有22人涉案,其中有19名是二手车车主。
临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奚某、方某等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黄某、奚某、方某某系主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至七千元不等;参与共谋的车主系从犯,予以从轻处罚,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案件。近年来,杭州经济活跃,虚假诉讼案件频发,全市两级法院对虚假诉讼一直坚持高压打击态势。
2019年10月30日,杭州中院召开“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以来杭州法院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相关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月到9月,杭州法院办理的民商事等案件及执行案件中,以虚假诉讼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案件37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20件,以涉嫌“套路贷”且有虚假诉讼嫌疑而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8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的案件8件(其中4件经过二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的案件15件,以妨害作证罪定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定罪处罚的案件共5件,定罪处罚的案件合计28件,比2017、2018年度分别增加211.1%、16.7%;另甄别出39件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已提起再审。会上,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国良还发布了杭州法院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虚假诉讼案往往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兼顾难、追赃难、惩处难的问题,我们通过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信诉讼氛围。杭州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向来是零容忍的,坚决向虚假诉讼行为亮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米介绍说。

编辑 李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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