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滨江区和钱塘区都发布了“抢抓先机拼经济”相关政策。
滨江区发布“政策32条”,鼓励和倡导在滨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杭稳岗,对外省籍参保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钱塘区发布稳岗促产“新十条”,也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外省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
1月4日,余杭区也发布了“强信心 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留余杭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万。
临安区实施意见中则提到:购房、买车有补贴,留临职工有关爱,游临安有补贴,还给特殊行业员工赠送“爱心防疫包”……
1月6日,拱墅出台《“拼经济·开门红”拱墅区2023年经济稳进提质发展16条》政策,
最高扶持500万元。
建德发布了“稳生产、拼经济、促发展” 30+5政策措施 ,增加“酒店半价优惠住”、开展客源地旅游促销活动、促进线上配送业务发展、实施“留员工、稳生产”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满工满产等5条政策。
01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对当季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
02帮助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壮大发展规模,对2022年10月1日以来新招引成立的工业企业,2023年实现上规入库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扶持。
03鼓励新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对完成备案、实际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
04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一季度恢复增长: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20%、30%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的扶持。
05支持文体娱乐业、会展业和旅游业企业稳步回升:文体娱乐业、会展业和旅游业企业,当季营收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累计同比增长10%、20%、30%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15万元的扶持。
06鼓励服务业小微企业上规提质:对于实现年度上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对于实现2023年内月度上规的服务业企业,营收达到一定额度的,最高再给予10万元的扶持。
07对文旅行业企业优质发展给予补助:对今年首次评定为浙江省五星、四星、三星级的旅行社,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的扶持;对今年首次评定为金鼎级、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的扶持;对今年首次评定为白金级、金宿级、银宿级的民宿,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的扶持。
08促进旅游企业市场复苏:对今年成功创评旅游休闲街区的创评主体单位予以扶持,国家级扶持10万元,省级扶持6万元;对今年成功创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评主体单位予以扶持,国家级扶持12万元,省级扶持8万元。
09对打造“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给予补助:对今年获评省“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特色美食镇、街区的运营管理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扶持;对获评省市级“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特色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的美食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的扶持。
10拉动文旅消费:对区内旅行社年招徕游客在拱墅区旅游饭店住宿500(含)人次以上的,住宿一晚最高给予10元/人次扶持,住宿两晚的第二晚最高给予15元/人次扶持,单个旅行社最高扶持不超过20万元。
11拉动旅游演艺项目消费:对组织市民和游客到拱墅旅游演艺项目消费,每季度组织市民和游客超过500人次的,给予最高20元/人的扶持,年超过2000人次及以上的,再给予最高5元/人的扶持,每家旅行社最高扶持10万元。
12加强新招引企业办公用房支持:新招引企业在区内购置自用1000平方以上的办公用房的,给予企业办公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招引企业在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2000平方以上,同时社保参保人数在150人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租金扶持。
13积极推广数字文化产品:加大NFT、网络拍卖、云展厅、虚拟摄制等数字化文化产品推广应用,视项目的创新性和影响力,按照产品销售额或技术服务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
14加大科技创新补助力度:对纳入区统计库并经核定年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5%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新增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新入库且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
15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扩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费率降至0.5%以下。
16缓解社区老年食堂经营成本压力:对认定的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运营补助。
※本政策的扶持对象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支持企业稳岗引才
1
“十送”关爱省外员工
鼓励和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2
对返岗包车企业予以补贴
2023年春节期间,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3
开展“春风送岗”招聘活动
举办“相约余杭·一职为你”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启动2023年余杭区全国高校巡回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招聘方式,为我区企业引才服务。深化省际劳务协作,对在华东地区开展招聘活动,按最高2000元/家次补贴;在华东以外地区开展招聘活动,按最高4000元/家次补贴。
4
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工
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省员工就地过年。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5
对企业招用初次就业员工予以补贴
初次在余杭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大专及以下1000元、本科1500元、硕研2000元、博研3000元每人标准,对我区招用企业给予补贴。
6
给予大学生交通补贴
大学生初次来余杭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7
鼓励开展海外引才活动
协助企业、科研院所等开通海外引才审批“绿色通道”,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2023年一季度来我区或尚未回国”并依托我区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2023年市级及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单位引才申报奖励;对我区企业招用初次来我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8
暖心关爱建筑工人
对参与建设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的建筑工人,按照“十送”关爱省外员工政策发放600元/人电子消费券;对留余过年、复工复产工作较好的工地,以区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信用网上加分。
全力提振消费市场
9
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
积极组织余杭区农业企业参加省农业博览会、杭州市“年货进杭城”活动,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免除;举办欢乐“余”味浓,启“杭”幸福年嘉年华系列活动,融合农业、文化、旅游、美食等元素打造“乡村过大年”;通过电商平台,发放余杭区民宿(农家乐)和优质农产品专用消费券500万元。
10
支持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
抢抓元旦、春节、元宵节消费旺季,鼓励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特色老街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经认定,对综合体和街区的管理运营方予以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最高不超过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加快推进商业中心建设,围绕重点商圈大力招引重量级商业航母品牌,提升城区繁华度和烟火气,活跃区域消费氛围。
11
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社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注册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且当年新增社零总额在1亿元、5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社零企业年度贡献在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且增幅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12
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
积极参与“中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论坛”“亚运美食餐厅推荐”等系列活动,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在库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月度零售额分档奖励。对在库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月度餐饮收入(含商品销售额)增量分档奖励。单个企业符合多种奖励的,取金额最高值,月度奖励上限200万元,单季合计不超过 600万元。
13
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 元。
14
开展“免费游”活动
2023年一季度全区国有收费景区实行首道门票免费,鼓励非国有景区免费开放,对免费开放的收费景区每月给予2022年前三季度月均门票收入70%的运营成本补助。
15
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宣传推广
对于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委托制作的主题宣传视频、线上线下宣传、大型户外旅游资讯广告、主题节庆活动等,经评审认定后,针对投入超5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的补助。单个企业全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16
支持开展夜间演艺
大力开展“文艺星火赋美”、夜间文旅主题活动等夜间演艺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按照场所投入活动总金额(包含相关设备购买、街头艺人邀请、氛围布置等和活动相关的经费)不高于3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全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
17
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国内外知名机构在我区举办全国或行业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产业互动等主题活动。经评审认定后,对参会人数200人(含)以上、实际会期3个半天或在余住宿1天以上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10万元的扶持。参会人数每增加10%,扶持标准相应增加10%,会议时间每增加一天多补助10万元,单个企业或机构最高补助100万元。
鼓励企业增产扩能
18
加大信息软件业、制造业企业奖励
鼓励企业抢订单、扩产能,推动满工满产,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2023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6%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包含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的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按照2022年底营收规模,给予营收10亿元(含)以上企业奖励100万元;营收5亿元(含)以上奖励50万元;营收3亿元(含)以上奖励30万元;营收1亿元(含)以上奖励10万元。
19
加大制造业投资项目奖励
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完成8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完成5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完成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完成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20
鼓励产业链协同发展
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对我区获得市级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奖励的规模工业企业和规上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按采购或委托加工在余企业的金额,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追加20%的奖励。
21
支持企业实施技改
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2
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
在原“小升规”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在2023年3月31日前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业企业、重点文化企业追加奖励20万元。
23
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
面向全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征集科技成果,面向全区科技企业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协助区内企业推介技术成果、对接创新项目。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24
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
及早开展新认定国高企申报补助及认定奖励政策兑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和鉴定服务,协同将国高企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提早到2023 年一季度末完成。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25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组织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金融顾问深入企业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力争2023年一季度新增信贷授信额超400亿元,信贷投放额超200亿元。组织专业化融资培训,提升企业运用股权融资、债券和REITs等直接融资工具能力。切实发挥4亿元应急周转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满工满产企业转贷。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对一季度新增担保业务免3个月担保费,对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
聚力稳外贸拓市场
26
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提升市场份额
拟定2023年度80个国内外重点支持展会目录,单个展会最高补助30万元,全年展会组团数不少于10个。拉动全区新增外贸订单50亿元以上。
27
保障外贸产品供应链稳定
对企业通过海河、海铁等模式运输至海运外港的出口标箱运输费,给予每标箱200元的补助(20尺的集装箱为标准箱,40尺、45尺为两个标准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
28
加强招商引贸,继续扩大外贸主体队伍
2023年度一季度在我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29
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快出口增量提升
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口业务产生的海外仓租赁费用、物流费用,按比例给予补助。一季度海关出口数据在30万美元及以上的,对海外仓、物流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一季度新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且一季度出口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新增1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最高奖励200万元。
稳定资源要素保障
30
强化抓项目扩投资攻坚
实施“抓项目、扩投资、稳增长”攻坚行动,优化投资专班运作,以建设杭州城市新中心“十大工程”为核心,加快推进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产业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定期进行比拼晾晒。
31
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
组团赴境外招商,举办产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不少于5场。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区新设外资投资项目(除房地产、金融业外),穿透持有25%及以上股权且有实际到资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设(或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实到外资3000万(含)美元以上奖励80万元;2000万(含)-3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1000万(含)-2000万美元奖励30万元。
32
加快土地出让
按照“成熟一批、出让一批”的原则,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于2023年1月中旬发布第一批住宅用地公告,计划出让面积不少于500亩;进一步完善全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流程及存量企业工业用地需求评价办法,一季度安排不少于500亩产业用地,用于区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存量优质企业产业用地需求保障。
33
推行“拿地即开工”
简化审批流程,推行“拿地即开工”。出台《余杭区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由规资余杭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住建局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34
加强要素保障
进一步加强资金、用地要素保障,确保2023年政府专项债和企业债储备项目资金需求180亿元以上,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摸排梳理2023年新实施工业用地有机更新项目,力争一季度启动工业用地有机更新50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35
推进用能稳价保供
加强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对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期间主动错避峰的企业,备案通过的给予错避峰电费补助。对需求侧响应用户,按“基本补贴单价+固定日期额外补贴”予以补助。
36
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
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抓好政策落地实施,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区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功能,持续优化升级“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各类惠企资金精准、及时直达企业。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暖心关爱稳岗位行动
一
“十送”关爱暖滨心
鼓励和倡导在滨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杭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外省籍参保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二
支持企业春节稳岗留工
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抗疫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省外员工就地过年。
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区内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在岗外省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给予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春节期间生产经营用电费用最高50%的补助。
三
落实返岗包车补助
2023年春节期间,区内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助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四
强化企业稳岗指导
举办“面对面听需求·点对点送服务”现场恳谈会,强化春节期间稳岗用工指导服务。举办“企业座谈听需求”现场恳谈会,联合产业平台邀请区内10家以上重点企业深度互动。
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职工休息休假和因疫情居家职工的工资待遇,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切实为留岗过年省外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安薪”短信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企业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
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势,提升“云端”调解效率,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促进就业保用工行动
六
加大企业用工支持力度
对区内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来杭就业,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助。
对我区规上企业,在2023年1月至3月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就业10人(含)以上,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再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七
鼓励机构助企招工
对我市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单家机构最高补助10万元。
通过在部分省外劳动力密集的区县(市)建立劳务协作站,积极招引外地富余劳动力来滨江就业,按招工贡献对劳务协作站进行补助。
劳务协作站为滨江企业输送或派遣新员工(首次来滨江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对劳务协作站按1000元/人给予招工补助,每个劳务协作站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八
开展“千企万岗”招聘
高新人才网首页开辟云聘会活动专区,为区内企业免费提供数智引才平台,提供在线发布岗位、人才智配、远程面试、生源检索、空中宣讲等服务。
开展高能级产业平台、数字经济行业、2023届毕业生专场等“直播带岗”活动,为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提供岗位,推介我区人才就业环境。
九
组织省际劳务协作
开展重点企业用工形势监测分析。
联合对口援助合作帮扶等相关地区开展“云上送岗位、新春来就业”网络直播劳务协作招聘活动,招引务工人员节后来滨工作。
扩大生产稳增长行动
十
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产值分档给予奖励:
产值超过1亿元(含)、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企业,2023年一季度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
2023年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含)—1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
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一
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收分档给予奖励:
营收100亿元(含)以上,一季度同比正增长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营收20亿元(含)—10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营收1亿元(含)—2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2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
鼓励企业月度升规
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一季度新上规(转规)的工业企业,且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在给予一次性10万元上规奖励的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三
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增加营收
对已在库(新入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50万元;
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3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四
支持企业扩大本地采购
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生产的软、硬件产品,2023年一季度采购金额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本地非关联采购金额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
支持企业加大国产装备改造
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
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按“从高不重复”“关联采购不享受”原则予以支持。
科技创新强动力行动
十六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十七
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
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十八
加快国高企资助政策兑现
及早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和鉴定服务,协同将国高企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提早到一季度末完成。
提振消费促繁荣行动
十九
深化“活力暖冬 智汇BINGO”消费季活动
鼓励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主体抢抓元旦、春节、元宵消费旺季,开展促消费活动。
按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补助金额)的50%对活动主办方给予资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十
提振餐饮消费
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推出外卖送餐服务,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等促消费活动,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
对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5%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量排名前10位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一
支持规范商业外摆
鼓励企业按照“‘繁荣’与‘市容’同频同向”的要求,规范开展商业外摆,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复苏。
二十二
开展“畅游滨江”活动
通过工业旅游、老街文旅及演艺活动融合,拓展滨江特色旅游。旅行社带团单次30人以上住宿滨江的,给予每人每天50元补助。
开拓市场抢订单行动
二十三
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对2023年一季度出口增速实现正增长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外向型企业,实行梯度分段奖励。
二十四
鼓励企业抢抓外贸订单
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杭州市“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抢抓外贸订单,对一季度出海参展、拜访客户等商务活动,按企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最高70%的比例补助,每人不超过2万元。
通过萧山机场出境的,根据参团人数,参照人才相关政策提供专用通道便利服务。努力帮助提高企业人员出入境办证、办检服务效率,助力企业人员高效“走出去”。
二十五
鼓励企业举办和参加展会
大力开展海外展会推介活动,一季度组织企业参加美国CES国际消费电子展、迪拜安防消防展、迪拜国际医疗展等专业性展会10个以上,大力拓展海外市场。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70%的补助。加快会展行业服务便利化改革,试点推进5000人以下“会展一件事”,审批流程从20个工作日减少为7个工作日。
提速增效扩投资行动
二十六
强化投资攻坚
进一步加强资金、用地、能源要素保障,确保2023年政府专项债储备项目资金需求45亿元以上。
实施抓项目扩投资优结构攻坚计划,举办2023年一季度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全力以赴高质量抓项目、抓高质量项目,推动一批产业项目和迎亚运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抢抓亚运前工期进度。
对于在省市“赛马”激励中贡献突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优秀评选激励。
二十七
招商引智提质增效
围绕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双引擎”发展战略,聚焦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生态圈,持续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和高端人才团队招引力度。
加大频次举办专题招商推介活动,计划一季度组织赴市外小分队招商活动不少于50家次,力争新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链优质项目不少于10个。
二十八
鼓励建设项目留工稳岗
2023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2023年元宵节前复工且高峰用工量(参考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达到2022年四季度项目平均用工量60%的项目、2023年一季度全省省内建筑业产值排名1-30的我区建筑企业以及2023年一季度我区建筑业企业省内建筑业产值排名前五的企业,区住建局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相关条款对施工企业予以信用奖励。
对春节期间坚守我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的建筑从业人员,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留工补助;
对2023年元宵节前返岗开展生产的建筑从业人员,按300元/人的标准发放复工补助。
二十九
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土地出让
对采取“带方案”出让的产业用地,通过准入提前研判、要素提前保障、材料提前预审等,保障竞得企业在土地出让当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桩基先行备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五证”,实现“拿地开工”。
优化服务强保障行动
三十
加大信贷投放和融资力度
依托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广泛开展投融资路演及培训活动,力争2023年一季度信贷投放额占全年总额的30%以上。
加大普惠小微知识产权贷款支持力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免费提供云上品牌指导站账号(商标SAAS管理)及物联网运营平台基础账号(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等)服务。
三十一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力争2023年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余额突破4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为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200万以下的贷款开展见贷即保业务,担保费不高于0.6%。区财政安排3000万元建立担保风险池,专项用于担保损失核销。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企业年度日均担保余额的1%给予担保风险补助,单一担保公司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三十二
提供便利化创业服务
运用“创业直通车”“移动审批车”等灵活的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创业课堂”入园入企、“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在市民中心企业登记自助服务区设立专职导办员,实时指导商事登记业务。
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支持企业促进生产
一
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
设立2000万元制造业专项奖励资金,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超过5000万元(含),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水电气等工业配套企业),一季度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市级政策补助部分)。
对于一季度月度新增上规的制造业企业,一季度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于一季度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另行制定专项奖励政策。
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分配,可用于企业激励经营团队。
二
加大服务业企业(不含信息软件业)的奖励力度
设立400万元服务业专项奖励资金,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企业,且营业收入绝对值增量超过100万元(限上贸易业超过300万元)的,分别按增速各取前5、10、20、30名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分配,可用于企业激励经营团队。
对2023年一季度新进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与年度进规(上限)政策叠加享受。
三
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
设立100万元软件信息业专项奖励资金,对于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64、65类,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5%(含)—15%的,营收每增加2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元;
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营收每增加2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元;
对于2023年一季度新上规并在月报体现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全年营收每新增200万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元。
单家企业享受上限50万元。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分配,可用于企业激励经营团队。
四
加大研发投入奖励力度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五
抢抓外贸订单
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拓市场。
对参加出境的团组,给予机票费补贴,2023年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补贴,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
保障外贸产品供应链稳定
对2022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对其2023年一季度通过杭州市海河、海铁和乍浦支线等多式联运模式出口的标箱运输费,给予每标准集装箱不高于200元的支持。
鼓励企业通过国际铁路方式进出口,并给予一定支持。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七
发放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
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外省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
八
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工
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省员工就地过年。
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重点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九
对企业招用初次就业员工予以补贴
对区内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依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支持企业融资信贷
十
金融助力稳经济
开展“助融资”专项行动,搭建融资对接平台,联动经济部门、相关平台组织银企对接会5场以上,助力企业融资。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发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贷款,以及“人才贷”“浙科贷”等契合科创企业的金融产品。
开展“扩投资”专项行动,发挥区产业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股权投资和银行投贷联动。
一季度企业获得创投机构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融资额最高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开展“强融担”专项行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为企业提供不高于0.8%的担保费率。
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本政策措施与杭州市有关政策同步实施,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予以补贴。
工业企业早复工、扩投资有奖励,电商企业扩大销售有奖励,电商企业物流开支有补助,购房、买车有补贴,留临职工有关爱,游临安有补贴,还给特殊行业员工赠送“爱心防疫包”……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助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临安第一时间召开区委一届四次会议,在我市发布“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措施之后,昨夜,“无缝”推出临安区“抢先机、拼经济”8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
01鼓励早复工、扩投资
鼓励在建或新开工工业项目早复工、早开工,对一季度投资入库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分别给予项目单位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咨询】临安区经信局0571-89541424
02鼓励电商企业扩大销售
限上电商企业一季度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限上电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5%、10%、20%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咨询】临安区商务局0571-89542097
03电商企业物流有补助
对限上电商企业一季度快递费用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咨询】临安区商务局0571-89542097
04买车有补贴
消费者购买14万以下的车辆,补贴2000元;14万(含)至28万的车辆,补贴3000元;28万(含)至40万的车辆,补贴5000元;40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10000元。
【咨询】临安区商务局0571-89542090
05购房有补贴
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1月1日至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咨询】临安区住建局0571-63818090
06关爱留临职工
向2000名省外员工发放人均不高于200元的错时返岗车票补贴。向留临省外职工发放观影、蛋糕、话费礼包共计1000份。
【咨询】临安区总工会0571-63710867
07赠送“爱心防疫包”
为从事城市保洁、快递运输人流密集接触的员工赠送“爱心防疫包”。
【咨询】临安区卫健局0571-63745776
08游临安有补助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全力打响“天目叠翠 吴越千年”文旅区域公共品牌,拓展、激活临安旅游市场,深化文旅、农旅、体旅融合。一季度对旅行社组织来临游客单次25人以上的团队,游览两个A级景区的过夜游客,给予60元/人•夜的补助;游览一个A级景区的非过夜游客,给予10元/人的补助;单个旅行社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咨询】区文旅局0571-63724998
以上政策措施(除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外)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
暖心关爱用工行动
01“十送”关爱省外员工在杭州“十送”关爱省外员工政策基础上,新增对春节期间留建稳岗省外员工发放年货及子女学习用品等礼包。
咨询方式:市教育局 0571-64719371,市总工会 0571-64723086,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
02助力复工,发放包车返岗补贴2023年春节期间,为了帮助市外员工更好地返岗复工,对我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全额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咨询方式: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24424
03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工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省员工就地过年。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咨询方式: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24424
04企业招用初次就业员工补贴
对我市企业招用本市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符合条件的,依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咨询方式: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24424
05促进用工,开展“新春纳才·遇建未来”招聘行动
举办2023年“新春纳才·遇建未来”新春系列招聘会,2023年一季度,全市线上线下发布岗位不少于5000个。对我市企业招用本市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符合条件的,依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咨询方式: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24424
消费增长行动
组织农业企业,参与“年货进杭城”活动。组织参加浙江省农博会、杭州市农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通过头部电商平台,参与杭州市优质农产品网上展销会,发放农产品专用消费券。
咨询方式:市农业农村局 0571-58307267
07开展“全国游客免门票游建德”活动2023年一季度,七里扬帆、大慈岩、灵栖洞等国有A级收费景区实行首道门票免费,继续实施“建德人免门票游建德”政策。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旅投公司 0571-58312587
08实施“会奖旅游促进”行动鼓励引进大型会议,对一次性引进建德市外的营业额(以住宿、餐饮发票为准)10万元以上且本市财政不承担经费的大型会议,按其营业额的6%对引进单位进行奖励,对于20万元以上的大型会议,按其营业额的8%对引进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09参加“宋福杭州年”文旅惠民活动为丰富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文旅产品供给,吸引杭州市民和游客“上山下乡”,策划推出严州古城宋韵“潮”年、寿昌古镇“宋”福、建德市博物馆宋韵主题展等文旅贺新春活动,积极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对有特色、带动消费成效明显且投入超过30万元的新春文旅节庆活动(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旅投公司 0571-58312587
10大力开展夜间演艺根据演出场次、演出内容、场地服务等新空间营运情况,以及开展公益性艺术讲座、展览等全民普及等活动情况,对文旅演艺新空间等演艺场所给予不同等次的资金扶持。
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旅投公司 0571-58312587
11开展“酒店半价优惠住”活动与OTA头部平台携程集团合作,整合全市精品酒店资源,推出酒店+景区、酒店+乡村、酒店+露营等微旅游主题套餐和产品,借助携程大促精准营销,进一步刺激游客文旅消费需求。
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旅投公司 0571-58312587
12开展客源地旅游促销活动积极鼓励本市旅游企业、景区村庄参加省、市及本级文旅部门组织的各类市场促销活动,江浙沪皖赣闽地区奖励1000元/人·次,江浙沪皖赣闽以外地区奖励2000元/人·次。
咨询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0571-64725857,市旅投公司 0571-58312587
13实施“留员工、稳生产”贷款贴息开展“活力新春消费季”行动。抢抓春节、元宵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对于在建德市级以上商业特色街区承办“年货节”等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经商务局审核认定后,按其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乡镇街道主办其它“年货进社区”活动,经认定,予以活动发生资金最高50%的一次性补助。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14加快餐饮业复苏承办“中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参与“亚运美食餐厅推荐”等系列活动。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活动,发放餐饮专用消费券,以活动聚人气、提信心、浓氛围。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15开展“迎新春狂欢购物活动”2023年元旦到元宵节期间,鼓励大型商超和其他商贸企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单个商家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对增量部分给予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16促进线上配送业务发展鼓励商贸企业开展本地线上配送业务,对本地配送服务企业其一季度净增配送人员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17实施“留员工、稳生产”贷款贴息对商贸企业为“留员工、稳生产”,不拖欠员工工资,而新增贷款部分的一季度贷款利率给予不超过当年LPR月平均利率10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1万元/家。工业企业可享受的贷款贴息政策仍按《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建德行动方案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相关条款执行。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市经信局 0571-6470906
产业链稳增长行动2023年一季度产值超过1亿元(含)、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咨询方式:市经信局 0571-64780856
19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收2000万元(含)以上,一季度营收相比2022年同期每增加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咨询方式:市经信局 0571-64714798
20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支持鲲鹏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2023年一季度,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额度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咨询方式:市经信局 0571-64782075
21支持企业加大国产装备改造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从高不重复”“关联采购不享受”原则予以支持。
咨询方式:市经信局 0571-64780856
22支持企业满工满产对一季度保持连续生产、连续满产的工业企业,在安排年度有序用电任务时,与同类企业相比减少有序用电时间三分之一以上。
咨询方式: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
23开展“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对接“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根据《关于组织以‘打造首选地 提振新经济’为主题的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系列活动的通知》,做好企业创新成果、技术需求征集工作,首月征集上报企业科技成果10个,企业需求15个;结合建德产业特点、企业需求,邀请高校专家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发布技术成果50项以上。
咨询方式:市科技局 0571-64733644
24加快国高企科技政策兑现及早开展新认定国高企申报补助及认定奖励政策兑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
咨询方式:市科技局 0571-64733644
25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咨询方式:市科技局 0571-64733644
26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咨询方式:市科技局 0571-64733644
27实施金融助力稳经济行动开展“助融资” 专项行动,依托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全市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金融顾问深入企业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力争2023年一季度信贷投放额超100亿元(新增贷款超47亿元)。开展“提能力”专项行动,组织专业化融资培训,培育企业融资专员,提升其运用股权融资、债券和REITs等直接融资工具能力。开展“强融担”专项行动,力争2023年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余额突破1.8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累计为支小支农融资节省担保费130万元。
咨询方式:市经信局 0571-6470906,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
“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10个外贸团组,参加15个以上境外展会,实现出境企业50家,年新增外贸订单8亿元。2023年一季度组织3个团组、10家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拓市场。对参加出境的团组,给予机票费补贴,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补贴,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次参展最多补贴4个展位)。对外向型龙头企业增量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29保障外贸产品供应链稳定对2022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对其2023年一季度通过杭州区域范围内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模式出口的标箱运输费,给予企业每标准集装箱不高于500元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国际铁路方式进出口,并给予一定支持。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30配合做好商通馨服务吸引境内外客商来杭投资考察,协助客商办理商通馨服务数字pass卡,向市区商务局、投促部门争取杭城礼遇消费券份额。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扩投资攻坚行动实施抓项目扩投资优结构行动,强化“六个领衔”、“10大50大项目”每月晾晒 、“重大项目推进大比拼”月通报季亮榜等运行机制,推进我市一季度开门红项目顺利开工及全年目标任务“两个百分百”完成。进行评价激励,落实好对项目业主、乡镇平台、要素保障单位、行业牵头部门等推进项目工作的通报晾晒及考核。
咨询方式: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
32参与“杭州•全球招商季”活动2023年一季度参与杭州市区联动重点招商活动不少于2场。开通境外招商审批“绿色通道”,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1个。组织参加“央企招引计划”“招商合作伙伴计划”,举行“杭州全球招商季”发布会、产业政策宣讲会、“投资问道”沙龙等系列活动。开展一季度集中签约活动,力争2023年一季度集中签约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亿元。
咨询方式:市商务局 0571-58306398
33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改革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打造“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管家式”负责到底的项目投资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全面提升我市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水平,打造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全事项、全流程、数据化、智能化的“极简”审批模式,以实现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咨询方式:市审管办 0571-64780263
34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资金、用地、能源要素保障,确保2023年政府专项债储备项目资金需求22亿元以上,力争企业债发行10亿元,力争全额保障单耗低于0.49的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建德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
咨询方式: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市规资局 0571-64780250
35简化审批流程,推行“拿地即可开工”对采取“带方案”出让的产业用地,由发改部门予以即时受理赋码备案;由规划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向竞得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建设主管部门向竞得单位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咨询方式:市发改局 0571-64721358,市规资局 0571-64780250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来源:滨江发布、钱塘发布、余杭发布、拱墅发布、建德发布